广西龙州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
184公里,是一座具有近1300年历史的边关商贸历史文化名城。境内自然风光秀丽,名胜古迹众多,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底蕴深厚。
龙州县是全国
12个“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1930年邓小平等革命前辈领导了震惊中外的龙州起义,留下了众多红色历史遗迹。越南国父胡志明等越南革命者在龙州从事革命活动18年,龙州被誉为越南的“延安”,跨国红色旅游独具特色。清代抗法名将苏元春在这里修筑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的最后一道长城——连城要塞。这里还有千古之谜——左江岩画、可与桂林漓江相媲美的左江风光、动植物的宝库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远近闻名的“美女村”等。龙州还是“中国天琴艺术之乡”、 “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旅游示范区”,天琴艺术享誉海内外。
为宣传龙州
6月30日、提高龙州知名度、美誉度,促进龙州文化旅游业发展,现在全国范围开展征集龙州县县歌活动。
一、征集县歌内容和要求
所征集创作的县歌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能充分反映龙州县的历史文化、风光风情、地域特点,歌曲形式不限、曲调优美、通俗易唱、易于流行,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亲和力。
二、作品提交
(
一)纸质作品提交
请将创作的歌曲用
A4纸张(210mm×297mm)打印一式两份,注明词曲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邮寄至广西龙州县兴龙路21号龙州县文体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龙州县县歌有奖征集”字样。
(
二)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件标题为:
(作者姓名)龙州县县歌材料。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截稿日期
2013
年6月30日(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将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再由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委会结合群众投票结果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奖励等次
(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龙州县县歌评选结束后,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入选作品予以奖励:设一等奖
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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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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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州县文体局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的使用权和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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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征的歌曲必须是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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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征者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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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州县文体局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龙州县龙州镇
21号龙州县文体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
532400
联系人:马青杨、农卫恋、农青云
联系电话:
0771—8812747
电子邮箱:
lzwtj8812747@163.com